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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总支制度汇编
2018-04-11 16:06     (点击: )

 

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不同意的没有;弃权的请举手:弃权的没有。)

七、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党支部大会制度

第4条: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会前有准备,会议有主题,确保会议高效、务实。会议讨论、审议的事项或者选举事项,首先应会前召集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支部的重大事项、选举及决议,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由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其中选举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5条:关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应该定期召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促进党支部成员之间的团结、上进和自我完善,拉近彼此的距离,减少隔阂和误会,营造一个有话就说,说了有回应,有错就改的良好氛围和个人和整体持续改善的局面。

*关于党徽和党旗

第6条:党员参加任何组织生活和各种会议,必须佩戴党徽。

第7条:党支部在户外组织生活或活动中,有条件的话,必须悬挂党旗。

第十一条  我院学生党支部奖励条例(试行)

为进一步增强网络各党员的党员意识,提高我们党支部党员员的道德素质,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我院学生党支部特制定此团内奖惩制度。

每学年5月,我院学生党支部将会连举行“优秀党员、预备党员评比”活动,对于在过去一年表现优秀的党员或预备党员予以奖励。

“优秀党员/预备党员”评定标准: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和本职工作;

(2)能热心地为同学服务,并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3)平时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克己奉公,多办实事,有与他人合作精神;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勇于创新,成绩显著;

(5)能积极地参加党支部的各项组织活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6)平时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全年无不及格现象;

(7)关心集体,尊敬师长.举止文明,言行一致,实事求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委员候选人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我院学生党支部党员和预备党员通过自荐和民主选举产生,选出党支部优秀党员/预备党员4名,颁发奖状授予奖励。

第十二条  学生党员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支部的凝聚力及加强党员的纪律修养,特制定支部纪律条例。

(一)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

(二)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视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

(三)自行脱党。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给予自行脱党处理。

(四)退党。党员如果改变了信仰,或由于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留在党内而要求退党的,应同意其退党。

(五)预备党员犯了错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犯了一般性错误的,进行批评教育;犯了比较严重的错误,但还没有丧失预备党员条件的,延长预备期;犯了严重错误,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六)党员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工作程序,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二层机构党委批准(属党总支的,经党总支同意后报学校党委批准),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才予以公布。党员纪律处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严重或比较复杂,报学校纪委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学校党委和学校纪委有权直接给予党员纪律处分。

(七)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党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时,必须通知党员本人参加并允许申辩。如党员本人长期外出不能出席,或通知后拒不参加的,支部大会也可以做出决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八)党员有提出申诉的权利。被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党员如对处分或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要求复议。经复议后,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并可直接向再上一级党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申诉。

(九)学院支部需特别申明的重要纪律,违犯以下要求规定的学生党员需在一周之内向组织做2000字书面自我检讨。

①应积极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和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参加应及时向支部书记请假,不经批假缺席、迟到、早退的要处罚。党员参加会议和仪式活动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端正态度,着装得体,佩戴相关证件,不得穿拖鞋(包括大头拖鞋)。会议期间不得做如玩手机、看闲杂书籍、讲小话等与会议无关的事。

②个人必须负责组织安排,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诿。对于党组织安排分配的任务(如下班、各种报告、心得、总结材料)应及时完成。

③作为一名党员,作为学生,对于学习,党员的标准绝对不是以不挂科为目的的学习。平常不翘课、上课认真听讲、考试不作弊,这是一名学生党员必须要做到的,也是给其他广大普通同学的先锋模范作用。挂科者需作检讨和承诺。

④在党员发展大会上设答辩环节,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提问时,三个问题无一答出者需作检讨。

⑤学生党员应保守党组织的秘密,严禁私自散播未公布的消息。

犯了错误的同志,应该诚恳地接受党组织和同学们的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要吸取教训,认真改正,更好地为党工作。对于确实犯有严重错误、拒不承认而又坚持无理取闹的人,要加重处分。检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上交,逾期一天加500字。

第三章 学生党支部的机构设置

第十三条  学生党支部的组织机构

学生党支部按党章规定设置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如因工作、学生毕业升学就业等原因可以按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届内调整,支部委员会人选换届或调整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公告公示。学生党支部设立建设若干党小组,各党小组需按制定学期计划相对独立地开展相关组织生活。

学生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负责本支部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定期开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对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做出决议、决定,贯彻决议、决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接受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

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支部委员会设立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可以按支部规模和工作需要增设纪律委员、青年委员等其他委员,增设的委员职责分工由本支部自行确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支部委员会成员基本职责和分工如下: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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